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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国

2020-07-10 10:07     来源: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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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国 律师】执业证号: 14501199310757826

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高级合伙人。研究生文化。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同心•服务团成员;第十届、十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常委;广西党外人士联谊会副会长兼新阶层工作部主任;中国民主促进会广西区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律师总支副主任、监督委员会委员;广西统一战线专家百人团副团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2003年起义务兼任中国—东盟博览会首席常年法律顾问至今,兼任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联合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和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评论专家,兼任中国中央电视台中视创新公司、广西电视台等多家国际组织、政府机构和成功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作为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同心•服务团成员,连续两期(四年)受命派往异地从事法律服务义务帮扶工作,2013年获得中央统战部、司法部联合表彰。

作为政协常委,先后参与广西北部湾、跨境经济区建设、广西"十二五"规划以及教育、民生、儿童保护、食品安全等重大专题调研,并就公益诉讼、互联网立法、教育体制改革、国有资产安全、预防职务犯罪、司法公正等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数份提案和建议。

作为党外知识分子,被选送参加中央统战部新阶层第四期学习,之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的直接领导下,曾担任广西专家百人团副团长,参与组建广西社会新阶层知识界人士联谊会并出任首届会长,参与广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筹建并出任首届副会长兼新阶层工作部主任。

作为法律从业人员,积极推进立法和法的修改,先后参与律师法、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参与刑法(第八修正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交通法、食品卫生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修改调研工作。

作为执业律师,以依法维护委托人正当合法权益为宗旨,致力于刑事受害人权益保护研究。先后出任个案国家级以及多起省部级、厅局级高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首席辩护人,提出"官员犯罪无特权"、"官员首先是人,次之为官"以及"惩治腐败的同时应注重干部保护"等重要观点;承办了我国以程序违法辩护获得撤案的第一案等多起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参与多起公司改制、境内外上市、股权处置、境外融资以及国际投资中POT项目、合资、合作非诉法律事务。近年来致力于国内立法与东盟各国法律事务研究,代理了多起中国与东盟各国双边及多边商务、投资项目的顾问及项目非诉讼个案,与东盟各国司法 、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专业人士建立着长效的协作服务关系。从而保证了为中外客户提供跨国多元法律服务的质量。

学术成果  

《WTO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机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合作与早期收获计划》、《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冲突研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物质论》、《论刑事受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从纠问式到抗辩式庭审制度改革看中国刑事司法公正》、《加拿大刑事审判庭审交叉询问在我国刑事庭审抗辩模式下的借鉴与运用》、《中国式刑事审判中的证人出庭制度缺陷》、《中国刑事庭审状态框架下的控辩审角色研究》、《刑事审判检察机关出庭公诉与检察监督职能对法院独立裁判的负面影响》、《刑事审判当庭宣判制度落实不利与司法公信力损害》、《从英美法系藐视法庭罪(新加坡交通违章司法处罚)看我国法院裁判执行制度缺陷》等。

最新作为编委之一参与田文昌、陈瑞华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修改律师建议稿与论证】(增补版),(2012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

奖惩情况    

第十届、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             常  委(连续9年)

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委  员(连续9年)

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同心•律师服务团”   成  员(连续5年)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工作委员会             委  员(连续13年)

中国民主促进会广西区委会法制委员会      主  任(3年)

广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兼新阶层工作部   副会长、部长(连续7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                       特邀监察员(连续9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执法监督员(4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特邀检察员(4年)

南宁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连续8年)    

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                                 特约评论员(6年)

中国—东盟博览会(至今义务顾问11年)、中央电视台重视创新公司、中央电视台12频道、广西电视台、中国报道、中国新闻社等多家政府机构、主流媒体和国内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2005年度带领本律师所获“全区十佳律师事务所”;

2005年度获“中国十大风云律师”奖;

2006年度带领本律师所获“全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7年5月12日获中央电视台法制栏目“风云律师”30分钟专访。

2008年获2005-2007年度“广西优秀律师”称号;

2008年获“广西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

2008年获博览会与峰会广西指挥中心颁发的“先进个人”奖;

2013年获中国—东盟博览会与峰会秘书处颁发的“十年特别贡献奖”;

2013年获中央统战部、司法部颁发的“同心•服务团优秀个人”称号。

2014年党委统战部、广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杰出知联之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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