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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客带货”通关须知

2019-04-25 09:08     来源: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     作者: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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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33号)规定,“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包括通过货运、邮寄和旅客携带等各种方式进出境)需按照货物办理进出境手续。中国政府对于货物(包括通过货运、邮寄和旅客携带等各种方式进出境)进出境通关申报,在申报物品种类、申报程序、检疫时长、合理范围有明确细致的要求,特别是涉及食品、动植物产品等需要检验检疫的展品,需检验合格后才能办理放行通关手续。

鉴于“客带货”进境通关申报手续多、检疫时间长,容易耽误参展及行程安排,我们建议今后所有东盟国家展商进境展品均采取常规通关运输方式,遵照中国海关相关通关查验管理规定进行报关报检进境。对于执意要乘飞机随身展品或货物入境的东盟国家展商,具体申报操作办法选择如下:

1.进境时,本人在中国各口岸自行申报,所携带货物需暂时封存在通关现场的仓库内,按中国海关通关管理规定办结海关及查验相关手续后放行。此过程约耗时7个工作日。

2.进境时,本人在口岸自行申报,并委托东博会官方物流服务商代办,将货物暂时封存在官方物流服务商仓库,按中国海关通关管理规定办结海关及查验相关手续后放行。此过程约耗时5个工作日。(此模式仅限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出入境)

3.拒绝按照中国海关通关管理规定办理通关手续的,一律不得进境,所有货物在中国各口岸进行退运。所有引起的后果将由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下载: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xls

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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