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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1〕46 号)

2021-06-21 10:4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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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畅通政府与企业和群众互动渠道,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按照“应并尽并”的原则,我区各级各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并在我区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归并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实现一个号码服务,语音呼叫号码为“12345”。完善工作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全区政务服务“总客服”。

二、归并方式

(一)整体并入。取消12300、12301、12312、12322、12330、12331、12336、12343、12349、12356、12358、12365、12396、96119共14条热线号码,将话务座席统一归并到市级12345热线。承载社会化服务功能的部分热线,其整体并入时限视需要由热线授权使用单位商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确定。(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间:2021年8月底前)

(二)双号并行。保留12315、12316、12317、12318、12319、12320、12328、12329、12333、12348、12350、12369、12385、12393共14条热线号码,将话务座席并入12345热线统一管理。对不具备归并条件的热线,可以保留话务座席,与当地12345热线建立电话转接机制,按照12345热线标准提供服务,接受12345热线考核。对专业性较强的热线,设置专家座席提供服务。各市应根据本市12345热线的实际情况做到应并尽并、确定双号并行接听方式。(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三)设分中心。保留12305、12313、12360、12366、12367号码和话务座席,以分中心形式归并到12345热线;12305、12360、12366、12367以全区集中模式与自治区级12345热线、12313以各市设置分中心模式与当地12345热线建立电话转接机制,共建共享知识库,向12345热线平台实时归集数据,纳入12345热线考核督办工作体系。12345热线按知识库解答一般性咨询,专业的问题和需由部门办理的事项通过三方通话、派发工单方式转至分中心办理。(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南宁海关、广西税务局、广西邮政管理局、自治区烟草局,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前)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热线名称。原“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归并后的热线统一更名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间:2021年9月底前)

(二)统一热线服务时间。12345热线、双号并行的热线、设分中心的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三)建立健全热线工作管理体系。各市人民政府要明确12345热线工作管理机构,负责本级热线平台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指导和监督本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建设并完善县级热线工作站。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为自治区12345热线工作管理机构,承担自治区级12345热线运行管理工作。对设置专家座席的12345热线,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本行业专家选派和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前)

(四)明确热线受理范围。12345热线主要受理企业和群众各类非紧急诉求,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不受理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前)

(五)加强热线诉求办理。对受理事项进行分类处置、按责转办。12345热线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诉求、回答一般性咨询,不代替部门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办理相关业务、实施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涉及行政执法案件和投诉举报的,12345热线第一时间转至相关部门办理。(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前)

(六)优化热线工作流程。修订《全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优化受理派单、办理答复、督办回访、办结归档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的闭环运行。建立诉求分级分类办理机制,明确规范受理、即时转办、限时办理、满意度测评等要求,完善事项按职能职责、管辖权限分办和多部门协办的规则,优化办理进度自助查询、退单争议审核、无理重复诉求处置、延期申请和事项办结等关键步骤处理规则。建立健全对企业和群众诉求高效办理的接诉即办、联席会议协调工作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前)

(七)建立热线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与12345热线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向同级有关部门实时推送受理信息、工单记录、回访评价等所需的全量数据,加强研判分析,为部门履行职责、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普遍性诉求、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鼓励建立12345热线与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的联动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八)确保热线归并平稳过渡。根据热线归并的实际情况,设置热线归并过渡期,做好热线工作人员衔接安排,以及场地、系统、经费等各项保障。原热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电信网技术方案的调整和测试、与社会化运营业务的脱钩和转线、热线归并的宣传解释、本部门业务系统与12345热线平台的衔接等工作,设置过渡期语音提示,保障热线服务水平不降低、业务有序办理;要做好专业知识库开放共享、系统对接、数据归集、驻场培训、专家座席设置以及相关业务依职责办理等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相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九)加强热线知识库建设和应用。建立和维护“权威准确、标准统一、实时更新、共建共享”的12345热线知识库,完善多方校核、查漏纠错等制度。建立各部门向同级12345热线平台推送最新政策和热点问题答复口径、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库的责任机制。加强与政务服务平台、政府网站信息共享,推动热线知识库向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十)升级改造12345热线平台。重点升级改造现有12345热线平台话务接听、受理渠道、归口分类、考核监管、综合查询、信息存储、诉求处理、信息流转、业务督办、统计分析等功能,拓展互联网渠道,丰富受理方式,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样化需求,实现热线数据的统一采集、分类、存储、分析运用,实现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统一规范。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现智能座席助手、智能派单、智能质检、大数据分析等功能应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十一)加强热线队伍建设。12345热线管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对热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热线服务质量和水平。各部门要加大对热线工作的支持力度,明确部门内部热线办理工作职责和人员,做好热线归并后的工作衔接和业务延续。(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间:2021年10月底前)

(十二)开展热线全面整合试点工作。根据热线整合的工作基础,将南宁、玉林、桂林、崇左市列为全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试点城市,2021年底前完成本市热线整合工作,实现12345热线“一号对外”的统一接听、受理服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工作经验,为全区各市全面整合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提供经验。(责任单位:南宁、玉林、桂林、崇左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完成时间:2021年底前)

(十三)落实热线财政预算经费。将12345热线平台建设及其日常运维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满足热线归并和运行的要求。归并后原热线工作人员、热线设备、人员经费和运营经费等划入同级12345热线。自治区级12345热线话务运营、通讯资源、场地建设等经费,在数字广西建设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1年6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支持热线归并整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热线归并工作。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本市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工作,对照12345热线归并清单细化工作步骤,确保按期完成热线归并任务。

(二)强化信息安全。建立12345热线信息安全保障机制,落实信息安全责任,严格保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业务系统访问查询、共享信息使用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三)引导社会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12345热线的功能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问题和表达合理诉求。建立健全12345热线社会监督机制,推动开展12345热线服务效能“好差评”工作。

(四)强化督办落实。建立12345热线常态化监督评价机制,运用督办单、专题协调、约谈提醒等方式,压实诉求办理单位的责任。对漠视群众诉求、推脱责任的部门,予以通报和问责。建立健全以按时办结率、满意率、接通率等为核心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

各市人民政府及有热线归并整合任务的自治区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抓紧制定本市、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加强衔接配合,认真抓好落实,并于2021年7月底前报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2345热线归并清单

附件

12345热线归并清单

(共33条)

序号

责任单位

热线

号码

热线名称

归并方式

备注

整体并入

双号并行

设分中心

1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12300

全国电信用户申诉渠道咨询电话




2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12301

全国统一旅游资讯服务电话




3

自治区商务厅

12312

全国统一商务领域举报投诉咨询服务电话




4

自治区地震局

12322

全国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电话




5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12330

全国统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电话




6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12331

全国统一食品药品监督举报服务电话




7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12336

全国统一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电话




8

广西博览局

12343

东盟博览会热线




9

自治区民政厅

12349

全国统一民政服务电话




10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12356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咨询及举报投诉服务专用电话




11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12358

全国价格投诉举报统一电话




12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12365

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统一电话




13

自治区科技厅

12396

全国统一科技公益服务电话




14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96119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




15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12315

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



设专家座席

16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12316

全国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电话



设专家座席

17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12317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平台电话




18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12318

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电话




19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12319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电话




20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12320

全国统一公共卫生公益服务电话



设专家座席

21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2328

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



设专家座席

22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事务管理局

12329

全国统一住房公积金热线服务电话



设专家座席

23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2333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电话



设专家座席

24

自治区应急厅

12350

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




25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12369

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




26

自治区残联

12385

全国残疾人维权服务电话




27

自治区医保局

12393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28

自治区司法厅

12348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专用电话



各自接听

29

广西邮政管理局

12305

全国邮政业用户申诉电话



各自接听

30

自治区烟草局

12313

全国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电话



各自接听

31

南宁海关

12360

全国统一海关公益服务电话



各自接听

32

广西税务局

12366

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电话



各自接听

33

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自治区公安厅

12367

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咨询服务热线



各自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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