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博览函〔2024〕97号
(主动公开)
(A类)
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20243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庞邦津、莫景彪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第十四届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第十六届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第二届中国(玉林)国际香料产业博览会纳入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专业展的建议(第2024353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展会论坛活动清理规范有关要求,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框架内不允许嵌套举办其他展会。因此,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中国(玉林)国际香料产业博览会已不能纳入东博会框架内举办。为促进上述展会健康持续升级发展,建议玉林市人民政府按最新规定办理展会报批手续,我局将一如既往支持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和客商邀请等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
2024年4月15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张帆,电话:5813111)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政府督查室,玉林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