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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12-03 10: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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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背景

设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以来,三个片区所在市和自治区有关单位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积极开展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为国家试制度、为改革闯新路、为广西谋发展,探索形成第三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充分发挥了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在全区复制推广广西自贸试验区第三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

二、特色亮点

广西自贸试验区第三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市场需求,主要特点体现在“三个聚焦”。

一是聚焦广西特色产业发展。南宁片区与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围绕广西糖业发展,在全国率先推出广西糖业大数据云平台,构建糖业数字化智慧发展模式;崇左片区通过对接越南清关公司、引入第三方支付机构、联动邮政公司等方式,破解对越电商出口难结算、多次兑汇、贸易背景监管难等问题,创新中越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新模式;南宁片区服务地方产业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区域市场,推出RCEP原产地证跨境融资业务创新,积极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

二是聚焦服企助企。广西贸促会通过优惠原产地证书企业自助打印、推出企业办理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支援服务项目等,形成商事认证“不见面”审批改革创新;钦州港片区为解决市场主体涉税业务“跨区域(市)”之间办理问题,主动承担全区涉税业务“跨区域(市)通办”试点改革;自治区商务厅创新外商投资企业“一专员两清单”全流程服务模式,开展全流程对接服务,确保外商投资企业的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

三是聚焦市场主体参与。中银香港东南亚业务营运中心建立“东盟—香港—南宁”三地联动+智慧运营平台管理新模式,打造金融中后台服务基地跨境合作新机制;广西北部湾银行联合南宁市政府共同发起设立广西(南宁)碳金融与绿色发展创新实验室平台,为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提供平台支撑,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服务新模式。市场主体正成为制度创新的有力推动者,这些制度创新成果是各行业领域创新实践的生动范例,将进一步推动广西自贸试验区各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第三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共20项,包括改革试点经验10项、最佳实践案例10项,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投资领域改革、贸易转型升级、通关改革创新、金融开放创新、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和通道门户开放创新七大工作领域。其中:

政府职能转变领域共4项,包括创新实施公共资源交易“云上”远程异地评标新模式等2项改革试点经验和登记住所双通道校验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集成改革等2项最佳实践案例;贸易转型升级领域形成商事认证“不见面”审批改革创新1项改革试点经验;投资领域改革领域共2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一专员两清单”全流程服务模式1项改革试点经验和干细胞(3D骨再生)产业协同创新1项最佳实践案例;通关改革创新领域共3项,包括“双智平台”助推海关监管口岸物流创新模式等2项改革试点经验和创新境外危险货物陆海联运直接出港便利化监管举措1项最佳实践案例;金融开放创新领域共7项,包括金融中后台服务基地跨境合作新机制等2项改革试点经验和中越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新模式等5项最佳实践案例;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领域形成糖业数字化智慧发展模式等2项改革试点经验;通道门户开放创新领域形成企业联盟参与物流枢纽共建共治新机制1项最佳实践案例。

关联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桂政函〔2022〕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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