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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组织机构优惠办法公告

2025-06-17 10:05     来源: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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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惠对象

有能力及意愿组织采购商参加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并经东博会秘书处审核通过的机构。

二、优惠内容

(一)中国组织机构

为组织中国采购商的机构提供工作经费补贴,补贴规模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中国采购商重点招徕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及饮料、农产品、大宗商品、生活消费品等东盟国家主要参展行业。

1.优惠对象:组织广西区外采购商参加东博会的机构。

2.优惠条件:须按照东博会秘书处要求做好采购商团组的信息收集、云上东博会录入、证件申办等工作,组织采购商团组参加指定东博会经贸活动、贸易配对及巡馆活动,提供所有采购商参会佐证材料(即每家采购商须至少有1次东博会主展馆的门禁记录和1次东博会秘书处指定经贸活动的门禁记录)。

3.优惠内容:对符合上述标准的机构提供工作经费补贴,具体如下:  

一级:组织5—30家人工智能、低空经济、蓝色经济和数字经济领域的专精特新、独角兽及瞪羚企业的机构,提供500元/家的工作经费补贴,每家机构组织数量不超过30家。

二级:组织31—100家企业的机构,提供300元/家的工作经费补贴,每家机构组织数量不超过100家。

三级:组织10—30家企业的机构,提供200元/家的工作经费补贴。

(二)国际组织机构

为组织国际采购商的机构提供工作经费补贴,补贴规模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国际采购商重点招徕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智能装备、建材、新能源及电子产品等中国主要参展行业。

1.优惠对象:组织国际采购商参加东博会的机构。

2.优惠条件:须按照东博会秘书处要求做好采购商团组的信息收集、云上东博会录入、证件申办等工作,组织采购商团组参加指定东博会经贸活动、贸易配对及巡馆活动,提供所有采购商参会佐证材料(即每家采购商须至少有1次东博会主展馆的门禁记录和1次东博会秘书处指定经贸活动的门禁记录)。

3.优惠内容:对符合上述标准的机构提供对应工作经费补贴,具体如下:

一级:组织1—30家国际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绿色能源与环保技术、生物医药、农业技术、智能制造与工业创新等高新技术领域企业的机构,提供1000元/家的工作经费补贴,每家机构组织数量不超过30家。

二级:组织11—30家国际企业的机构,提供300元/家的工作经费补贴,每家机构组织数量不超过30家。

三级:组织5—10家国际企业的机构,提供200元/家的工作经费补贴。

三、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机构须不晚于本届东博会开幕前60日向东博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经东博会秘书处审核确认后,可获得组织机构资格;

(二)组织机构须按要求组织采购商团组参加东博会秘书处指定的经贸活动、贸易配对及巡馆活动等;

(三)组织机构向东博会秘书处提供有效的采购商团组参会佐证材料,经东博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可按指定方式或在指定地点申领工作经费补贴。

四、权利保留

东博会秘书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办法优惠内容保留最终解释权,调整结果以官网公示为准

附件:组织机构资格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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